雖然法定的單親指的是離婚、喪偶、未婚生子,但依實際輔導工作的經驗,為了符合時代快速變遷的需要與面對,個人十多年前在擔任內政部婦女權益及教育部兒福委員時,就針對此議題提出應把單親範圍作更廣義的詮釋,包括隔代教養、雙生涯分偶、服刑⋯⋯等在內。

前一陣子當我從電視上看到高雄地區一則社會新聞的報導,內容是在敘述,因父棄母亡而生活陷入困境,結果由隔代教養的阿嬤艱辛地帶著三姊弟以賣手工布丁討生活的勵志故事,引發了大眾的關懷和愛心訂單與捐款的注入,真的應驗了台灣最美的是人心。

可惜不到幾個月的光景,日前竟傳出該阿嬤燒炭自殺未遂的不幸消息。動機想來是受不了,排山倒海的負面輿論和指責,質疑他們是假貧窮而真奢侈,搜證的影片PO文網路,甚至還有人憤怒的欲索回捐款。

過程中,雖然阿嬤也企圖對媒體解釋,孫子們身上穿的名牌衣服都是愛心人士送的,而上飯店吃飯也是人家請的,買手機是不想讓孫子自卑。但似乎已難取信社會,加上姊弟在職場或學校中,又頻遭類似的言語霸凌和揶揄。在壓力大到難以承受之下,老人家乾脆採取死諫以示清白。

愛心既然是出於自願就盡可能一切順其自然,否則若在愛之欲其生而恨之欲其死的情緒化下,恐怕只會讓彼此徒增壓力和負擔,即使是父母、子女、夫妻、朋友的關係裡也不例外。

富人不知窮人苦,否則那來一分錢餓死一條好漢的現實冷酷?富人和窮人的生活方式不在於排場而是態度,況且窮人也有生活方式的自主權。既然施比受有福,在付出的當下也該放下,否則若此阿嬤真的不幸死亡,豈不成了間接的殺手且人人有責了嗎?

因有感而發,「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要特別感謝所有的贊助者,由於你們的信任,才能讓我們安心地去服務弱勢的單親族群,我謹代表過去實質受惠的五萬戶單親,以及目前麻二甲之家收容的數十位未婚媽媽、弱勢無依的婦女及兒童們,獻上最大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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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越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