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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網友留言表示針對在我在臉書po文,有關「胡適」與「黑色」的幽默短文,其內容並非與主題「弄巧成拙」契合但卻好笑;其言甚是!只是我覺得很多時候井底之蛙,自作聰明的作風與弄巧成拙的結果確有異曲同工之處,且其中還牽涉到「居心」跟「無心」之別。

    唸初中(現改成國中)時,有位鄰居的學姊正在談戀愛,但礙於家教嚴厲怕動則得咎,萬一用郵寄的情書被家人捷足先登的話,鐵定只有個「慘」字,於是輾轉私下向我開口希望能幫忙替她傳遞情書。

    反正既不犯法又是舉手之勞,就這樣在學姊苦苦哀求且自認為也算是見義勇為好事一椿的情境下,從此認真地扮起了紅娘角色。

    因此我就以要向學姊討教功課或借她用過的參考書為由,經常往返穿梭在她們的家裡;去的時候我會把男學長的情書交給望穿秋水的學姊,而回家的時候我再把學姊欲回覆男朋友的信夾在參考書裡,隔天到學校找機會拿給茶飯不思的男學長。

    雖然母親也曾懷疑過,為何近來的我怎麼老喜歡往學姊家串門子?而且這位學姊唸的是高中部,過去根本也很少跟我個人或我們家有什麼特別互動;但種種的質疑均被我以請教功課為由,給隱瞞或搪塞過去。而且在每次任務完成的當下,看到學姊和學長那種情竇初開喜孜孜的幸福模樣,就覺得自己不但是享有助人之女童子軍樂;且對那種瞞天過海,有如扮演地下情報人員的保密功夫更是沾沽自喜。直到有一天…

    從學校放學回到家時,在大門口竟意外撞見了學姊的母親,我幾乎驚慌得差一點忘了問候打招呼!心想這下可糟了?所謂「無事不登三寶殿」,與我們家並不太熟悉的大嬸,她怎麼會突然無緣無故地出現在我們家裡?心裡一怔不禁起了猜疑,莫非是學姊偷談戀愛以及我在暗中替他們互傳情書的秘密東窗事發了。尤其當我與學姊母親擦身而過時,她嘴角閃過的那一抹頗為詭譎的冷笑,竟讓我不寒而慄。

    進門後,果然母親面色凝重且帶慍色地怒視着我,唉!終究紙包不住火,既然行蹤己被破局,反正伸頭一刀縮頭也一刀,不如採取「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勇敢面對。正準備上前好好跟母親解釋一番時,沒想到她的動作比我還快;直接把一本我相當眼熟的參考書往桌上丟,並喝斥道:「妳不好好唸書也就罷了,居然還敢騙我說是要找學姊補習,結果反而是利用她當擋箭牌偷偷地交起男朋友…而且還好意思利用人家替妳掩護;今天如果不是讓妳學姊的媽給發現了,好心來跟我通報的話;我還真不知道要被妳瞞騙到何時?妳自己看看這封信的內容寫得有多肉麻呀…」起先我還被罵得一頭霧水,愈到後面就愈發清楚了!

    原來學姊放在參考書的情書,不小心被她母親逮到而曝了光,於是她在情急又作賊心虛之下,不但不敢承認,甘脆來個「狸貓換太子」把一切都推給了我;簡言之,學姊她為了明哲保身而公然地犧牲了我。原本就喜歡東家長西家短的大嬸,當下不但覺得有好戲可看外,更想乗機向我母親通報示好。

    在我的坦承招供下,母親終於明白了原由。當下我即答應她,從此不多管閒事且不會在求學中瞞着家人談戀愛;相對地我也要求母親答應我,必須替學姊的謊言保密且不追究。免得她母親若得知真相後,一旦在惱羞成怒之下,恐會造成學姊及學長,雙雙被校方記過或退學等不堪或難以收拾的局面。

    從此我就不曾再去造訪過學姊的家,而在校園裡也儘量以不碰面為原則,雖然曾經有幾次他們兩人似乎刻意地要找機會跟我解釋,但卻都被我有技巧地閃躲開。學姊在事後也曾寫給我一封道歉的信,但我則原封未拆地將它交給了母親並叮囑請她看完後丟掉!

    也許讀者們會回應說,既然都送佛了不妨就送上天吧!當初忍辱負重的忙都幫了,幹嘛事後卻不給對方一個當面道歉的機會?理由也許不合邏輯但卻很簡單;那就是我無法說服自己完全去釋懷,學姊她當年睜眼說瞎話時的動機,以及她母親不明事理卻又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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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越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